(二)男、女各组混合进行个人赛,视参赛人数进行7-11轮比赛。
(三)每局棋双方共用时90分钟,未用计时钟者,50分钟过后视对局情况决定加用计时钟,余下时间平分或读秒(每着60秒),超时判负。
二、赛事分组
(一)按年龄段分成男、女各6个组别。
A组: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;
B组: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;
C组: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;
D组: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;
E组: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;
F组: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二)各组别女子可以参加男子组比赛,男子不可参加女子组比赛;小年龄棋手可参加大年龄组比赛,大年龄棋手不可参加小年龄组比赛。
三、名次录取
(一)团体取前六名,冠军颁发奖杯,第2至第6名颁发锦旗。
(二)个人名次每组16人以上(含16人)取前八名,10人以上(含10人)取前六名,9人以下(含9人)取前三名,3人以下(含3人)减1录取。
(三)不足4人的队不计团体名次,超过4人的队按组别(男、女不限)累计4名成绩最好的个人名次之和排列团体名次。
(四)凡被录取的各组个人,视为参加明年全国少年象棋赛、全省少年象棋精英赛人选,不再另行选拔。
四、按总名次定级、升级,按有关规定并按总人数的60%授予由中国象棋协会印制的级别证书。
五、评选优秀教练员6名。
六、报到地点
石泉国际度假村,大赛组委会将在火车站及汽车站安排专车接送。联系人:吉运辉,电话:13973819116。
附件3:
2013年全国青少年棋类夏令营湖南分营
暨湖南省第二十届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
围棋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办法
(一)所有棋手混合编成甲、乙两大组,进行10轮积分编排赛,第11轮甲、乙两大组同名次比赛,排出总名次,然后依总名次分别取录各年龄组和女子组名次。
(二)采取电脑编排,每局每方45分钟包干,视对局情况加用记时钟,余下时间平分,超时判负。
(三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2002年中国围棋竞赛规则》。
(四)依总名次给棋手定级、定段,视参赛棋手情况划分定级、定段线。
二、比赛分组
(一)按棋手年龄分成男子6个组和女子组共7个组,分别取录名次。
(二)分组:
A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;
B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;
C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;
D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;
E组: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;
F组: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女子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三)女子可参加男子组同年龄段组别的比赛,男子不可参加女子组比赛;小年龄棋手可参加大年龄组比赛,大年龄棋手不可参加小年龄组比赛;报名时请注明棋手参加哪个年龄组别。
三、名次取录
(一)团体取前8名,每队将个人总名次最高的5名男棋手和1名女棋手的名次分相加即为团体成绩,名次分少的队名次列前;没有女棋手不计团体成绩;团体冠军颁发奖杯,第2至8名颁发锦旗。
(二)个人总名次取前12名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。
(三)各年龄组和女子组根据参赛人数取录相应的名次:50人以上取前12名,20人至49人取前8名;10人至19人取前6名;4人至9人取前3名;3人以下取1名;获名次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和奖牌。
四、报到地点
茉莉花大酒店(围棋赛场),地址:娄星区吉星路与月塘路交汇处东星花园10号,汽车站下车可打的去酒店,火车站可换乘10路公交车到东星花园下车,联系人:陈春来,电话:15173832172
五、联系人:杨志存,电话:13973163251。
附件4:
2013年全国青少年棋类夏令营湖南分营
暨湖南省第二十届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
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采用最新版的国际象棋竞赛规则,视参赛人数采用九轮瑞士制或单循环电脑编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