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福城棋院”杯
2011年全国青少年棋类夏令营湖南分营
暨湖南省第十八届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国际跳棋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2010年印发的《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(暂行)》。
2、比赛赛制和轮数视参赛人数确定,原则上各组比赛不超过9轮。
3、64格采用巴西规则,平行开局,计大分(双盘制)。
4、百格和64格分别采用男女混合比赛,根据总成绩分别计算A、B、C、D、E组运动员的成绩。
5、比赛用时每方各30分钟,不加秒,可根据成绩使用棋钟。
6、F组男女混合比赛(百格和64格分别采用)。
7、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也可报名参赛,但计成绩不计名次。
8、百格和64格不能兼报。
二、比赛分组:
比赛按年龄分组,百格和64格各6个组,共计12个组,分别计个人和团体名次。
A组:1993年1月1日~1996年12月31日出生
B组:1997年1月1日~1998年12月31日出生
C组:1999年1月1日~2000年12月31日出生
D组:2001年1月1日~2002年12月31日出生
E组:2003年1月1日~2004年12月31日出生
F组: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
三、名次取录
(一)录取名次
1、个人赛
各组参赛人数32人以上(含32人)的录取前十二名;16人以上(含16人)的录取前八名;10人以上(含10人)的录取前六名;4人以上(含4人)的录取前三名;3人以下(含3人)的减一录取。
2、个人成绩不并列,按积分、对手分、中间对手分,胜局区分名次,仍相同,则抽签决定。
3、团体赛
按百格和64格分别录取前3名。
4、根据个人成绩计算团体成绩,以各队个人成绩最好的四男一女的名次分相加,分低者列前。如相同,则采用抽签方法区分名次,不再另行组织比赛。
另三人以上不足五人也可以计团体名次(其中必须有一名女选手)。人数不同,多者列前;人数相同,各组别中小组名次高者名次分相加,名次分数小者列前。
(二)奖励办法:
1、个人凡获得名次者均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2、团体赛冠军颁发奖杯,第2、3名颁发锦旗。
(三)根据混合组总成绩,棋手可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,无级别的运动员最高可申请至七级棋士。
2011年全国青少年棋类夏令营湖南分营
暨湖南省第十八届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五子棋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办法
1、采用中国棋院最新审定的《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》。
2、男、女混合成一个组比赛,采用积分编排制,共赛九轮,根据混合组名次计算各组运动员的成绩。
3、采用3局制。
4、比赛用时每方各30分钟,可根据情况使用计时钟。
二、比赛分组
1、按年龄段分成男、女各3个组别。
A组: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;
B组:1994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;
C组: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2、各组别女子可以参加男子组比赛,男子不可参加女子组比赛;小年龄棋手可参加大年龄组比赛,大年龄棋手不可参加小年龄组比赛。
三、名次取录
1、16人以上(含16人)取前八名,10人(含10人)以上取前六名,4人(含4人)以上取前三名,3人以下减一录取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。
2、团体录取前三名,冠军颁发奖杯,第2和第3名颁发锦旗。
3、以各单位三名(二男一女)在各组别中最好成绩运动员名次分之和计算团体成绩,分低者列前,如有并列,则抽签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