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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dwh | 日期:2014年5月11日 | 浏览4482 次] 字体:[ ]


一、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共设八个等级和荣誉称号
    棋协大师、候补棋协大师、棋协一级棋士、棋协二级棋士、棋协三级棋士、棋协四级棋士、棋协五级棋士、棋协六级棋士,荣誉棋协大师称号。
二、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的产生
    (一)凡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和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认可的国际象棋比赛,根据比赛的级别、规模及棋手所取得的成绩,授予棋手相应的等级称号。
    (二)已获得专业等级称号者(必须是在全国锦标赛和全国等级赛获得称号),可根据所获等级申请办理相应业余等级称号。
    (三)对积极支持中国国际象棋运动发展的个人,根据各地方单位[见本条例第七条(四)]的推荐,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批,可授予荣誉等级称号。
    (四)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确定的其它方式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。
三、具备以下条件的比赛可申报中国国际象棋相应业余等级称号
    (一)申报中国国际象棋棋协一级棋士(含棋协一级棋士)以上的业余等级称号的比赛:
    1、轮次不少于9轮。
    2、比赛采用每方1小时包干以上的用时制(含1小时)。
    (二)申报中国国际象棋棋协二至六级棋士业余等级称号的比赛:
    1、轮次不少于9轮。
    2、比赛采用每方30或40分钟包干,计时方法由地方主办单位视人数在赛前决定。
四、晋升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表
    (一)根据棋手在比赛中所取得成绩(得分率),参照晋升等级的对照表,可申请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。


    表中得分率计算:得分率=得分÷轮次×100%
    (二)按年龄分组的比赛:
    1、全国国际象棋按年龄分组的比赛:10岁以下组(含10岁组)最高申请称号是棋协一级棋士,12岁以上组(含12岁组)最高申请称号是棋协大师。
    2、各省、市级国际象棋按年龄分组的比赛:根据全国国际象棋分组赛标准递减一级。
    3、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际象棋幼儿赛:最高组别申请称号是棋协四级棋士,各市参照省级标准递减一级。
五、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的审批权限
    (一) 棋协大师、候补棋协大师,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授予(同时也可批准授予棋协一级至六级棋士)。
    (二) 棋协一级至三级棋士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(或棋类协会、国际象棋协会)。
    (三) 棋协四级至六级棋士由地区、省辖市体育局(或棋类协会、国际象棋协会)批准授予。
    (四) 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称号实行属地管理,审批单位不得接受外省市运动员的称号审批申请。
六、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认定证书的颁发机构
    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(或棋类协会、国际象棋协会)是一级管理代发机构。
    (二)各级管理代发机构,应按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认定证书统一收费标准收费,不得自行提高收费标准。
    (三)一级代发机构有权按上述办法委托二级乃至三级代发机构。各级代发机构必须按自身权限审批相应业余等级称号。
    (四)一级代发机构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上报当年所发各级证书数额、棋手个人资料。个人资料包括:棋手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级别、发证时间、证书编号、单位及通讯地址等。
    (五)一级代理机构应定期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同时以书面形式(盖章)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第六条(四)规定的内容。
七、荣誉等级称号的推荐、审批及其有关规定
    (一)荣誉等级称号为荣誉棋协大师。
    (二)荣誉等级称号申报程序: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,经各地方推荐单位的审核,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批准,核发荣誉等级证书。
    (三)每年底,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公布本年度获得荣誉等级称号人员名单。
    (四) 荣誉等级称号的推荐要求:
    荣誉等级称号可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棋牌管理中心、各省市国际象棋协会、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各省市俱乐部推荐。
八、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业余等级认定证书的制作与使用。
    (一)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统一制作和颁发。
    (二)业余等级证书分为两种,一种是奖状式带封皮,一种是名片式。两种证书为同一人持有,证书中记载着持证人身份、棋力等。同时颁发业余等级证章。
    (三) 参赛时必须携带证书。
九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同时废止《中国国际象棋业余等级条例》(试行)体棋牌[2005]44号文件。
十、条例解释权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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